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

籃球的規則

球隊人數出場人數 5 人, 另設後備 7 人.裁判設正, 副裁判, 計時員及計分員各一名比賽時間比賽分兩節, 每節各二十分鐘. 兩節之間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如果兩方均在完場時得同分數, 就要加時五分鐘直至分出勝負為止比賽開始比賽開始時, 由球証於中圈拋出籃球讓雙方作出跳球. 第二節開始時也是以跳球開始的. 球隊有主隊和客隊之分, 客隊在第一節有權選擇進攻方向, 而到了第二節, 雙方要交換進攻方向以示公平.跳球:每隊其中一人相對立於中圈等候跳球. 其他球員則要立於圈外直至其中一人觸到球為止. 球証站於圈內二人之間把球拋上去,拋的高度要高於兩個跳球員, 跳球員可跳高把球拍到同伴手中開始進攻. 如果籃球落地時不被任何人觸碰得到,就要重新跳球. 跳球者只能觸球兩次直至籃球碰到其他球員, 地面或球板.得分方面當籃球由上而下的穿過籃框就是入球. 若在三分線內射入可得兩分, 若能在三分線外射入可得三分. 射入罰球可得一分. 如果籃球入了己方的籃框, 分數就判給對方走步違例球員要不拍球移動, 必須以其中一隻腳為重心腳, 這隻腳不能離地只能轉動,直至球離手為止, 否則算走步.兩次運球違例1.運球結束後,再次運球.2. 雙手拍球踢球違例若故意以腳碰球, 就算違例. 若故意以腳大力踢球則可能被判技術犯規.發界外球的情況勝利條件一方能在完場後得到最高分數者為勝方. 若完場時雙方分數相等, 就要加五分,數直至分出勝負為止.時間限制計時方法當任一球員在開始球賽或加時觸踫到籃球時, 就開始計時. 30秒違例攻方要在30秒之內射出籃球, 否則就算違例.10秒違例攻方必定要在10秒之內把球帶到前場, 否則就算違例. 一旦把球控到前方, 就不能帶回後場, 否則也算違例.5秒違例攻方要在5秒鐘之內投出界外球, 過之則萛違例.3秒違例攻方任何一位球員不能在守方禁區內逗留超過3秒, 否則違例.

籃球的歷史

籃球是在1891年由加拿大籍人納史勿夫(James Naismith)所創。當時他在國際青年會訓練學院(International YMCA Training College),即現今之春田大學(Springfield College)就任體育科講師。他試行設計一種既能保存遊戲形式的技術,又能安排在體操室或體育館等劃定的場地上進行的活動。在設計此項遊戲時,納史勿夫認為應盡量避免運動員間過劇的身體接觸,同時,應偏重於鼓勵個人技術與整體合作相向平衡發展。
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學員們覺的無聊而無精打采。有一天,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力克博士找Naismith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適當的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所以你去動點腦筋,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動,讓大家快活起來。於是他想起小時候曾玩過一種叫「趕鴉子上架」,兩夥人用一個卵石,看誰能把卵石先丟進一個凹洞裡就算嬴,他以足球代替卵石,並從市場工人裝梨子的動作中啟發靈感。於是以梨桶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二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由於懸廊有十尺高,因此決定梨桶就訂在十尺高的地方。再以美式足球、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的規則,擬定了遊戲規則共十三條。此時就在聖誕節假期前夕,也就是籃球運動是在一八九一年聖誕節假期前夕發明的。
在第一場的試驗遊戲中,納史勿夫使用一個足球,並將兩個盛載桃子的有底籃筐懸掛在體育館兩端離地約十英呎的牆上進行比賽。此一試驗賽證實非常成功。
過沒幾天有位學生來問Naismith說:那是什麼運動?Naismith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這位學生建議說:叫Naismith球如何?Naismith說:不可,不可!這位學生再建議說:那就叫籃球(Basket Ball)怎麼樣?Naismith即刻贊成,因為球籃和球是整個遊戲最重要的用具。在初期打字的十三條規則中,只有標題,而手寫的「籃球」兩個字,是後來加上去的。「籃球」這兩個字一直使用到一九二一年才轉化成一個字「Basketball」。
直到1893年,一間公司生產了第一批的比賽用籃球。根據納史勿夫指定的規格,其圓周在三十至三十二英吋之間。同年,比賽的球員人數亦由九人改為五人。1898年開始在球籃上沿加一鐵圈。後來,球籃改由開放式的球籃替代,這個改變使球員在對方投籃得分後,可盡快取回籃球繼續比賽。
在籃球發明之初,納史勿夫設計了十三條規則去制訂比賽的進行方式。1893年,業餘體育會(Amateur Athletic Union)、國家院校體育聯會(National 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及職業聯賽會(Professional Leagues)各選取不同的規例。為了解決這些混亂,在1915年,由各組織代表組成的聯會委員會共同編排了統一的規則去規範在美國進行的所有籃球活動。
1932年,由八個會員國組成的國際業餘籃球協會(The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 Basketball Amateur, FIBA)或稱國際籃球協會(The International Basketball Federation)開展了國際籃球活動。四年後在柏林奧運會,籃球成為正式比賽項目。
女子組的籃球發展非常緩慢,截至1976年,即男子籃球被列入奧運會項目之後四十年,女子籃球亦在加拿大蒙特里爾奧運會開始成為正式比賽。
時至今日,籃球活動不但為參與者所享受,亦是一個非常普遍的觀賞性運動項目,尤其美國為甚,而在許多東西方國家,籃球都成為高水準的職業化運動。

上籃

帶球上籃
帶球上籃是指朝向籃框處走去,以跑步的步伐,如將籃球放入籃圈般起投的投射。因為是在最接近籃圈的地方起投﹝除了入樽﹞,所以這是準確率最高的投射。在最初,可能很難掌握在接球後用跑步步伐切入的時間,但多練習數次就會習慣了。抓到球之前的踏步要大一些,抓到球後,以第一步吸取能夠向前前進的氣勢,並在第二步向上跳起來。盡可能在較高的位置如放球一般的將球放開。如果能夠做到基本的帶球上籃,就可以憑使用手臂的方法、手腕的甩出等,掌握不同變化的投射。練習時,應練習左、右兩手同樣可以投射。

2008年11月5日 星期三

工作進度

10/9實際練習(運球250下,要連續)
10/23實際練習(罰球線進50,不用連續)
11/6實際練習(上籃進50球,不用連續)
11/20實際練習(練熟花式運球一招)
12/4讀資料(規則,瞭解NBA明星球員)

研究目的

1.我想練習上籃、投籃、運球等基本動作
2.我想知道籃球的規則
3.我想了解NBA的明星球員

2008年10月15日 星期三

研究動機

暑假的時候,我第一次去打籃球,我覺得很有趣,但是都投不進,所以我想利用明水時間來練習籃球的技巧‧